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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
1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是指根据股指期货的产品特征和风险特性,区别投资者的产品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审慎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安排。
2、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指根据股指期货的风险特性 ,根据投资者的产品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参与交易,并制定相应的监管安排 。第三条: 各地监管机构、交易所 、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期货业协会需遵循联合监管原则 ,严格执行规定要求。
3、中国 期,货期,货期,货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根据新规定,个人投资者开户需满足50万元的更低资金门槛,并要求在营业网点进行面对面开户 ,个人信用报告将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之一章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之一章本指引旨在确保落实中国 期,货期,货期,货 的《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规范期货公司会员的业务操作流程 。首要任务是遵循相关法规,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执行提供明确指导。
之一条: 该规定要求期货公司强化内控和合规 ,建立以了解客户和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确保市场规范运行 ,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
【答案】:A,D 【解析】《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第二十二条之一款规定,综合评估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情况 、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诚信状况的分值上限分别为15分 、20分、50分、15分 。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的第三章
第三章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操作要求之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本公司股指期 货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的实施办法 ,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适当性综合评估,评估其是否适合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年2月8日,中国 期,货期,货期,货 正式发布实施《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指数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同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也正式发布了《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 。这是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头一次发布这样的制度。
附件: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提供了两个模版,一是期货公司模版,二是证券公司模版 ,用于评估自然人投资者的适当性。评估主要依据四个主要指标: 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和学历得分,18-22岁为1分,22-60岁为10分 ,硕士及以上学历得5分 。
【答案】:C 【解析】《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特殊法人投资者申请开户,应当提供相关监管机构、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1 、之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年12月,中国 期,货期,货期,货 发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
3 、通过督促落实适当性制度可以把监管要求和压力有效传导到一线经营机构,督促其将适当的产品或服务销售或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保护主动性 ,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部门规章。2016年12月12日 期,货期,货期,货 令第130号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0年10月30日 期,货期,货期,货 令第177号《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订。
5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经2016年5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7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在《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起草说明》中对本办法起草的背景、定位及实用范围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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