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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7修正)
1、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应当遵守合同约定 ,不得超出前款规定的范围,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相匹配 。第十条 期货公司应当保持客户委托资产与期货公司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2、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明确期货交易所职责,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
3、第十二条 外资持有股权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开立以及有关资金结购汇手续。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
1、第四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和资本补充机制,确保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标准。第五条 期货公司应当及时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及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进行压力测试 。
2 、第六条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期货公司净资本、净资本与公司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 、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规定的更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要求等衡量期货公司财务安全的监管指标。
3 、关于修改《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决定为进一步完善净资本监管 ,支持期货公司创新发展,现决定对《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证监发〔2007〕55号)做如下修改:标题中删去“试行 ”,修改为:“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
4、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期货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自2007年4月18日起施行 。
5、期货公司未在限期内报送或者补充更正的 ,公司住所地中国 期,货期,货期,货 派出机构应当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期货公司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认定风险监管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第三十条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达到预警标准的 ,进入风险预警期。
6 、【答案】:B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修正)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交易所的监督管理,明确期货交易所职责,维护期货市场秩序 ,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期货市场监管 ,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 ,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 ,规范期货公司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第七条 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 。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期货公司的经营活动 ,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 ,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公司,适用本办法。
国务院决定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第二条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
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国债期货市场的管理,规范国债期货交易行为 ,保护国债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债是指财政部代表中央 期,货期,货期,货 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债期货交易是指以国债为合约标的物的期货合约买卖。
2、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国债期货交易场所 ,是中国 期,货期,货期,货 和财政部联合批准的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的专门场所,任何未经许可的交易场所不得进行此类交易 。
3、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详细规定了国债期货经纪业务的管理要求。首先,第三十一条明确了国债期货经纪机构需履行的职责,包括建立和保管相关记录 、区分自营与经纪业务、保护客户保证金、及时披露信息 、提供风险说明书、执行客户指令并通知成交结果 ,以及遵循中国 期,货期,货期,货 的其他规定。
4、国债期货交易在第三章中详细规定了交易 、结算及交割的相关管理措施 。首先,第十四条指出,所有国债期货交易必须在规定的交易场所内 ,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第十五条强调了涨跌停板制度,交易场所会设定每日价格波动上限,以及投机和交割月份的持仓量限制 ,并需经 期,货期,货期,货 批准。
5、为了更好地监管和管理国债期货交易,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并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我们已经发布了重要的文件 。这份文件名为《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制定明确的规则和指导方针。这份暂行办法将适用于全国各省份、自治区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期货、证券监管部门,以及财政厅(局)。
6、当物价上涨时 ,出于保值的考虑,人们会将资金投资于房地产或其他保值功能更强的物品,国债的需求减少,从而引起国债价格下跌 。法律依据:《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国债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期货交易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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